糕点、糖果中菌落总数的测定
- 2026-07-01 13:47:05
- 逗点生物
糕点、糖果中菌落总数的测定
糕点、面包、糖果等食品含有糖、油脂、淀粉、蛋白质或夹心馅料,部分产品水分活度较低,微生物不一定快速增殖;但在原料污染、加工环境控制不当、冷却包装不规范或贮存条件异常时,仍可能出现菌落总数偏高、霉菌酵母超标或致病菌风险。因此,菌落总数测定是糕点、糖果类食品卫生质量评价中的基础项目之一。
菌落总数不是“食品中所有细菌的总数”,而是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后,在规定培养基、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下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数量。GB 4789.2-2022将其定义为食品检样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,每g或每mL检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。该结果反映的是特定检测条件下可培养微生物的数量,不能代表样品中全部微生物数量。
一、检测原理
菌落总数测定通常采用平板计数法。样品经无菌取样、均质和系列稀释后,取适宜稀释度接种于平皿中,加入冷却至适宜温度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,混匀凝固后在规定温度下培养。培养结束后,选择菌落数适宜的平板计数,并换算为每克或每毫升样品中的菌落形成单位,通常以 CFU/g 或 CFU/mL 表示。
菌落总数主要用于评价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水平、原料污染程度、热加工或包装后污染情况,以及产品贮存过程中微生物变化趋势。它不能直接判断是否存在病原菌,也不能区分菌种。因此,结果评价应结合大肠菌群、霉菌和酵母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沙门氏菌等相关项目综合判断。
菌落总数偏高通常提示卫生控制存在问题,但不能简单等同于“必然有病原菌”;菌落总数较低,也不代表一定没有致病菌。食品安全评价应以产品标准、检验项目和风险特征综合判定。
二、适用范围与标准依据
糕点、糖果中菌落总数测定应按现行有效的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执行。GB 4789.2-2022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。培养基和试剂质量控制还应符合 GB 4789.28-202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》的相关要求,该标准已于2024年8月8日实施。
结果是否符合要求,应结合产品类别对应标准。例如糕点、面包应关注 GB 7099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、面包》,糖果应关注 GB 17399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》。不同产品类型、采样方案和限量要求可能不同,不能只凭单个平板计数结果直接下结论。
三、主要设备、培养基和试剂
菌落总数测定所需设备和材料包括恒温培养箱、冰箱、恒温水浴或恒温装置、天平、均质器、振荡器、无菌培养皿、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、无菌锥形瓶、菌落计数器或放大镜等。GB 4789.2-2022中设备和材料包括36℃±1℃、30℃±1℃恒温培养箱,2℃~5℃冰箱,48℃±2℃恒温装置,均质器、振荡器、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、无菌培养皿等。
旧文中写“营养琼脂培养基”需要修正。现行菌落总数测定通常使用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(Plate Count Agar,PCA),而不是普通营养琼脂。PCA的营养组成和性能更适合食品菌落总数测定,培养基批次还应进行质量控制。
常用试剂包括无菌磷酸盐缓冲液、无菌生理盐水或标准规定的其他稀释液。75%乙醇可用于样品外包装、工具外表面或操作区域消毒,但不能替代灭菌稀释液或培养基。
四、样品前处理要点
糕点、糖果样品成分差异较大。普通蛋糕、面包、夹心糕点、奶油类糕点、硬糖、软糖、巧克力、凝胶糖果和含坚果糖果的前处理方式不完全相同。取样前应确认样品包装状态、批号、生产日期、贮存条件和是否存在破损、霉变、异味或受潮。
通常以无菌操作称取25 g或量取25 mL样品,加入225 mL无菌稀释液,制成1:10初始稀释液。固体糕点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,不应只取表面或单一夹心部位。含奶油、果酱、肉松、蛋黄、坚果等夹心或覆盖层的糕点,应根据检验目的合理取样,使样品代表整体产品。
较硬糖果可先无菌破碎或剪碎后稀释;黏性糖果或高糖样品应充分振荡或均质,使微生物尽可能从样品基质中释放出来。含油脂高的糕点或巧克力类样品,均质时要注意样品分散性,防止因混匀不足导致平行结果差异大。
五、系列稀释与接种
制备1:10初始稀释液后,吸取1 mL加入9 mL无菌稀释液中,混匀后制成1:100稀释液。按同样方法进行10倍递增稀释。每递增一个稀释度,应更换一支无菌吸管或吸头,防止高浓度样品带入低浓度稀释管,造成稀释倍数错误。
根据样品污染水平预估,选择2~3个适宜稀释度进行接种。每个稀释度通常平行接种两个平皿,每皿加入1 mL样品稀释液。随后加入冷却至适宜温度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,一般每皿约15 mL,轻轻旋转混匀,使样液均匀分散在培养基中。
倾注琼脂时温度应控制适宜。温度过高会损伤受损菌,温度过低则容易提前凝固,影响混匀。旧文中“45℃营养琼脂”可改为“约45℃~50℃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,具体按标准和培养基说明执行”。
从样品稀释到倾注培养基不宜拖延过久。放置时间过长可能导致微生物沉降、受损菌死亡或样液中微生物继续变化,影响计数准确性。
六、培养条件
琼脂凝固后,应将平皿倒置培养,以减少冷凝水滴落造成菌落扩散。培养温度和时间应按 GB 4789.2-2022及相应产品标准执行。旧资料中写“36±1℃,48±2 h”属于传统食品菌落总数培养条件之一,但现行标准中不同方法、不同食品或测试片应用可能存在具体规定,应以标准文本和实验室SOP为准。
培养箱应定期校准或确认温度均匀性,平皿不宜堆叠过高,以免影响受热和培养一致性。培养结束后应及时计数;如不能立即计数,应按标准规定的条件短时间保存,避免菌落继续生长或干燥收缩影响结果。
七、菌落计数方法
计数时可用肉眼观察,必要时使用放大镜、菌落计数器或自动菌落计数仪。应计数平皿中所有可见菌落,包括大小、颜色、透明度不同的菌落。若存在样品颗粒、糖晶、油脂颗粒或焦化碎屑,应结合未培养对照或经验判断,避免把非菌落误计为菌落。
通常选择菌落数在适宜范围内的平板进行计算。传统平板计数常选择30~300 CFU的平板;若所有平板均不在该范围内,应按标准规定选择最接近可计数范围的平板并进行报告说明。
若平皿中有大片蔓延菌落、霉菌覆盖或菌落融合,应谨慎计数。若片状菌落超过平皿较大面积,该平板通常不宜用于计数;若片状菌落仅占局部,且其他区域分布均匀,可按标准规则估算或选择其他适宜稀释度平板。
八、结果计算与报告
菌落总数结果通常以 CFU/g 或 CFU/mL 表示。计算时应使用同一稀释度两个平皿的平均菌落数,并乘以相应稀释倍数。结果报告应保留适当有效数字,较大数值可用科学计数法表示,如1.6×10⁴ CFU/g。
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样品名称、批号、检验项目、检验依据、培养基批号、稀释度、平板菌落数、计算结果、报告单位和结果判定。若结果低于检出限、所有平板无菌落、平板污染、菌落蔓延或样品颗粒干扰明显,应在报告或原始记录中说明。
结果判定不能只写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,还应结合产品类别、采样方案和限量标准进行。对同一批产品,若需要法规判定,应按标准规定的n、c、m、M采样方案和判定规则执行。
九、空白对照与污染控制
菌落总数测定必须关注污染控制。旧文中提到“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 mL稀释液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”,这一表述应修正为:应根据实验室SOP设置培养基空白、稀释液空白和操作过程空白,以判断培养基、稀释液、器具和操作过程是否受到污染。
常见空白包括:
| 空白类型 | 目的 |
|---|---|
| 培养基空白 | 检查培养基本身是否无菌 |
| 稀释液空白 | 检查稀释液是否污染 |
| 操作空白 | 评估操作过程、环境或器具污染 |
| 未培养样品颗粒对照 | 区分样品颗粒和真实菌落 |
旧文中“工作台上打开一块琼脂平板”可作为环境暴露监测的一种思路,但不应替代标准空白对照。暴露平板反映的是操作环境沉降菌情况,不能直接说明样品检测全过程是否污染。
十、糕点、糖果样品的特殊注意事项
糕点和糖果基质复杂,检测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:
| 样品特点 | 检验风险 | 控制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高糖 | 渗透压高,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 | 充分均质,选择合适稀释液 |
| 高油脂 | 菌体释放不充分,平板有油滴干扰 | 均质充分,必要时记录基质干扰 |
| 夹心或奶油 | 微生物分布差异大 | 多部位取样,保证代表性 |
| 坚果碎、果干 | 颗粒易与菌落混淆 | 设置未培养对照或仔细判读 |
| 低水分 | 活菌可能受损或休眠 | 充分复水和混匀,避免过度机械损伤 |
| 表面装饰物 | 易受后污染影响 | 根据检验目的确定是否整体取样 |
对于酸乳、发酵乳等含有大量有益菌的产品,菌落总数结果解释需按对应产品标准和检测目的执行;但糕点、糖果通常不属于微生物制剂,不能随意“排除相关微生物”后再报告菌落总数。
十一、常见错误与纠正
| 常见错误 | 可能影响 | 纠正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使用普通营养琼脂替代PCA | 结果可比性差 | 按GB 4789.2使用规定培养基 |
| 样品未充分均质 | 平行差异大 | 延长均质或优化样品分散方式 |
| 稀释时不换吸管 | 稀释倍数偏差 | 每个稀释度更换无菌吸管或吸头 |
| 琼脂温度过高 | 热损伤细菌,结果偏低 | 控制培养基倾注温度 |
| 平板过湿 | 菌落蔓延、融合 | 使用前适度干燥平板或控制冷凝 |
| 计入样品颗粒 | 结果偏高 | 结合对照和放大镜确认 |
| 忽略空白污染 | 结果失真 | 设置培养基、稀释液和操作空白 |
| 只凭菌落总数判定食品安全 | 结论片面 | 结合产品标准和其他微生物项目 |
十二、小结
糕点、糖果中菌落总数测定,是评价产品加工卫生、包装后污染和贮存控制的重要指标。检测时应按现行 GB 4789.2-2022执行,使用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,规范取样、均质、稀释、接种、培养、计数和报告。培养基和试剂质量还应符合 GB 4789.28-2024的相关要求。
菌落总数只能反映规定条件下可培养微生物的数量,不能代表食品中全部微生物,也不能单独判断是否存在病原菌。对糕点、面包和糖果产品,应结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大肠菌群、霉菌酵母和致病菌项目进行综合评价。规范的检测流程和准确的结果解释,才是菌落总数测定真正发挥质量控制价值的关键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