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种常见微生物检测的注意事项
- 2026-07-01 13:47:34
- 逗点生物
几种常见微生物检测的注意事项
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和环境样品的微生物检测,看似是“取样、稀释、接种、培养、计数”几个步骤,但真正影响结果准确性的因素很多。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、稀释是否充分、培养基是否合格、培养条件是否正确、菌落判读是否规范,都会直接影响最终报告结果。
在食品微生物检验中,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和酵母、商业无菌是最常见的检测项目。不同项目的检测目的不同:菌落总数主要反映一般卫生状况;大肠菌群常作为粪便污染或加工卫生控制的指示菌;霉菌和酵母用于评价真菌污染和腐败风险;商业无菌用于判断密封热杀菌食品是否达到商业无菌状态。各项目必须按现行标准和实验室SOP执行,不能混用旧方法或凭经验简化判读。
一、菌落总数测定注意事项
菌落总数测定应以 GB 4789.2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》为主要依据,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方法,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测定。 需要注意,菌落总数并不是样品中全部细菌的数量,而是在规定培养基、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下能够形成可见菌落的微生物数量。
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。 固体样品应多点取样,不能只取表面、边角或异常部位;液体样品应充分混匀后取样;含颗粒、油脂、糖浆或沉淀的样品,更要注意均质充分。样品不均匀会造成平行结果差异大,甚至导致误判。
稀释操作要准确。 连续递增稀释时,每一级稀释液都应充分混匀,并且每换一个稀释度应更换一支无菌吸管或吸头。吸管尖端不宜接触稀释液液面以下或管壁污染区域,避免带入高浓度样品造成稀释倍数偏差。
培养基温度要适宜。 旧资料中“46±10℃”表述过宽,容易造成误操作。倾注平板时,琼脂培养基应冷却至标准或培养基说明要求的适宜温度,一般以不烫伤微生物、又不提前凝固为原则。温度过高会损伤受损菌,温度过低会影响混匀和倾注。
接种后应及时倾注和混匀。 样品稀释液加入平皿后,应尽快加入培养基并旋转混匀,避免微生物沉降、样品颗粒聚集或微生物继续增殖。旧文中“从稀释到倾注不超过20 min”的思路有参考意义,但实际应按现行标准和实验室SOP控制。
空白对照要设置合理。 旧文中“对所有灭菌物品做空白对照”不现实,也不是规范表达。更合理的做法是设置培养基空白、稀释液空白、操作空白和必要的环境监测,用于判断培养基、稀释液、器具和操作过程是否污染。环境暴露平板可用于了解操作环境污染风险,但不能替代方法空白。
计数时应计入所有符合判读规则的菌落。 平板内不同大小、颜色和形态的菌落,通常都应计入菌落总数,除非标准或产品方法另有规定。若出现链状菌落、蔓延菌落或片状生长,应按标准的计数规则处理,不能随意忽略。
二、大肠菌群检测注意事项
大肠菌群检测应关注 GB 4789.3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》。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大肠菌群计数的方法,第一法适用于大肠菌群含量较低的食品,第二法适用于大肠菌群含量较高的食品。
产气判读不能过度简化。 旧文中“乳糖胆盐管只要有气泡往上冒就算产气”过于粗略。实际判读应按标准、培养基说明和阳性反应特征执行。倒管内明显气体、发酵产酸产气、培养基颜色变化等应综合判断;附着在管壁的小气泡、振荡产生的气泡或操作带入空气,不应简单判为阳性。
选择菌落时应兼顾典型和可疑菌落。 在选择性鉴别培养基上,典型菌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,但食品样品中目标菌可能因受损、基质影响或培养条件变化而表现不完全典型。只挑最典型菌落可能漏检可疑目标菌;只挑非典型菌落又会增加无效确认。因此应按标准要求选择典型和可疑菌落进行后续确认。
大肠菌群不是致病菌等同物。 大肠菌群是卫生指示菌群,提示产品可能存在加工卫生、环境污染、清洗消毒或后污染问题。检出大肠菌群不等于一定存在致病菌;未检出大肠菌群也不等于没有所有病原风险。对食品安全评价,应结合沙门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相关项目综合判断。
培养基质量控制很关键。 大肠菌群检测依赖选择性和鉴别性培养基,培养基选择性过强可能抑制受损目标菌,选择性过弱则背景菌过度生长。培养基批次应按 GB 4789.28 等相关要求进行质量控制,确保促生长能力、选择性和指示反应符合要求。
三、霉菌和酵母菌检验注意事项
霉菌和酵母计数通常依据 GB 4789.15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》,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霉菌和酵母的计数方法。 霉菌和酵母检测常用于评价食品霉变、发酵异常、包装污染和贮存稳定性。
稀释液不应一律写成无菌水。 旧文中“稀释样品时用无菌水”过于绝对。实际应根据标准和样品类型选择适宜稀释液,如无菌生理盐水、磷酸盐缓冲液或其他规定稀释液。高渗、高酸、高脂或含防腐剂样品,应特别注意稀释液对真菌复苏和分散的影响。
观察时间要按标准执行。 旧文中“3天观察时把所有酵母菌做标记”可理解为防止后期酵母菌与新生霉菌混淆,但不能作为固定通用规则。霉菌和酵母生长速度不同,培养期间可按标准要求分次观察和记录;对生长较快的酵母,可适时标记或记录,避免后续菌落融合影响计数。
霉菌平板不要随意开盖。 霉菌成熟后容易产生孢子,开盖操作可能造成实验室空气污染、交叉污染和人员吸入暴露。若平板出现霉菌,应尽量保持密闭观察;需要挑取或鉴定时,应在合适防护条件下进行;培养结束后的霉菌平板应灭菌后处理。
霉菌、酵母和样品颗粒要区分。 糕点、坚果、香辛料、果干、糖果、酱料等样品中可能存在颗粒、色素、结晶或油滴,容易与小菌落混淆。必要时可设置未培养样品对照,或借助放大镜、体视镜进行判读。
四、商业无菌检验注意事项
商业无菌检验应关注 GB 4789.26-2023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》,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程序、检验步骤、结果判定与报告要求,并适用于食品商业无菌检验。 商业无菌不是绝对无菌,而是密封包装食品经适度热杀菌后,不含致病性微生物,也不含在通常温度下能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;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明确指出,商业无菌是一种相对无菌状态,并非完全无菌。
厌氧培养条件必须真实有效。 若标准或方法要求进行厌氧培养,应确保厌氧罐、厌氧袋、厌氧培养箱或指示剂有效。不能把“放入密闭容器”简单等同于厌氧环境。对可能存在厌氧产气菌或耐热芽胞菌的产品,厌氧条件不充分会导致漏检。
pH应与同批正常样比较。 商业无菌检验中,pH变化是判断微生物增殖和食品变质的重要线索之一。记录应使用规范写法“pH”,而不是“PH”。可疑样品应与同批正常样比较,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,同时结合感官、包装状态和镜检结果综合判断。
异常样品应进行镜检和必要培养。 保温期间若出现胀包、漏包、浑浊、沉淀异常、异味、pH明显变化、内容物腐败或镜检发现异常数量细菌,应按标准程序进一步处理。商业无菌检验不是只看保温后是否胀包,也不是只看最终培养结果,而是对包装状态、感官、pH、镜检和培养结果进行综合评价。
生产企业还应关注过程记录。 商业无菌检验可以验证产品是否达到商业无菌要求,但生产过程控制同样重要。杀菌温度、时间、装量、密封性、冷却水卫生、杀菌锅记录、偏差处理和设备状态,都是判断商业无菌风险的重要依据。
五、几类检测项目的关键差异
| 检测项目 | 主要目的 | 关键控制点 | 常见误区 |
|---|---|---|---|
| 菌落总数 | 评价一般卫生状况和污染水平 | 代表性取样、稀释准确、PCA质量、培养条件 | 把菌落总数当成全部细菌数 |
| 大肠菌群 | 指示加工卫生和粪源污染风险 | 产酸产气判读、典型/可疑菌落确认 | 看到小气泡就判阳性 |
| 霉菌和酵母 | 评价真菌污染、霉变和贮存稳定性 | 稀释液、培养时间、菌落区分、防孢子扩散 | 随意开盖观察霉菌平板 |
| 商业无菌 | 判断密封热杀菌食品是否达到商业无菌 | 保温、pH、感官、镜检、需氧/厌氧培养 | 把商业无菌理解为绝对无菌 |
六、常见操作问题与修正建议
样品代表性不足。 固体样品只取一角、液体样品未混匀、夹心产品只取外皮,都会导致结果偏低或偏高。应根据产品结构多点取样并充分均质。
稀释倍数错误。 连续稀释时未充分振摇、未更换吸管、吸管尖端接触污染区域,都会造成结果不可追溯。每一级稀释都应独立、充分、准确。
培养基状态不合格。 培养基过期、灭菌过度、pH异常、选择剂失效、平板过湿或过干,都会影响目标菌生长和典型反应。培养基应按质量控制要求验收。
培养条件偏离。 培养温度、时间、需氧或厌氧条件不符合要求,会导致菌落数和反应结果偏差。培养箱应定期校准,培养记录应完整。
结果判读过度经验化。 “有气泡就阳性”“颜色像就算典型”“霉菌平板开盖看清楚一点”等做法都存在风险。判读应依据标准、质控菌株和实验室SOP,而不是单纯经验。
七、小结
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和酵母、商业无菌是微生物检验中最常见的项目,但它们的检测目的、方法原理和结果解释不同。菌落总数反映一般卫生状况,大肠菌群提示卫生指示风险,霉菌和酵母关注真菌污染和腐败,商业无菌则用于评价密封热杀菌食品是否达到相对无菌状态。
做好这些检测,关键不在于机械完成接种和培养,而在于控制样品代表性、稀释准确性、培养基质量、培养条件、空白对照、菌落判读和异常结果复核。旧版资料中的部分说法,如“所有灭菌物品都做空白对照”“只要有气泡就算产气”“霉菌检测只用无菌水稀释”“商业无菌只看胀包和pH”等,都需要按现行标准和实验室质量体系进行修正。规范操作和准确解释,才是微生物检测结果可靠的基础。




